淮南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与省会合肥及新桥国际机场仅1小时车程,京福高铁、商杭高铁(建设中)穿城而过。校园占地面积1216亩,建筑总面积48万平方米。现有14个二级学院,开办涵盖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法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6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倡导并实施实践教学小学期制、主辅修制,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各地用人单位的青睐,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安徽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授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全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校址:现有两个校区,其中,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邮政编码232038)。
东校区:安徽省淮南市学院路(邮政编码:232001)。
五、录取规则:
1.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2.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省外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市)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该省(市)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6.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7.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理科39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上浮10%。艺术类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师范)和7000元/生·学年(非师范)两种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800~1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八、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开办“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与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开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培养方式为前三年在淮南师范学院学习,第四年根据学生外语成绩和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我校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或在对方大学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我校与对方大学各自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
九、联系电话:0554-6863550(传真);网址:www.hnnu.edu.cn。
十、未尽事宜由淮南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