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复查工作6月下旬展开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定选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工作计划表》(附后)。
(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检测站。
(三)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复兴门站换乘地铁1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转乘9号线到七里庄站。
北京西站北2出口出站,在地下通道乘地铁9号线至七里庄站,或至地面过西天桥乘公交840路至七里庄站。
北京南站北地下出口乘公交458路至七里庄站。
丽泽桥汽车站乘公交531路(或458、958、323路)至七里庄站。
永定门汽车站乘公交458路至七里庄站。
赵公口汽车站、木樨园汽车站乘公交839路(原971路)至七里庄站。
六里桥汽车站、莲花池汽车站乘公交323路(或699、特7路)至七里庄站。
八王坟汽车站乘公交973路至七里庄站或乘地铁1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转乘9号线到七里庄站。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办
联系人:叶勇郭崴
电话:(010)6695926166959772
传真:(010)63817818
邮编:100071
二、组织程序和内容
(一)确定定选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学生总成绩,按总成绩→心理品质成绩→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40-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市参加定选学生的人数及名单。
(二)组织学生报到
接到通知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到当日15:30前)到海军招飞检测站报到,可以地市为单位安排不超过2名老师具体负责。其他未接到通知的学生在原籍待命,若合格数量少于招飞计划,随时补调学生到北京参加定选。带队老师须携带地市招生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学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本人及家庭户口本、团员证、《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3张1寸免冠照片(全面检测时由招飞办统一拍摄的照片)等相关证件。未携带介绍信的老师或学生家长不予接待。
(三)复查内容
身体复查对内科、外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心电图、脑电图、B超、放射线、化验等项目进行复查,作出体检结论。
政审联审对每名定选对象进行政审谈话、问卷调查和证件核查,确定报考态度;审查验收政审档案,作出复查政审结论。
心理品质复查对定选对象进行基本认知能力、飞行特殊能力复测,并组织专家进行职能面试,作出心理品质检测结论。
三、经费保障及学生在站管理
带队老师及参检学生的食宿由海军招飞办统一安排,往返路费按车站正规机打发票予以核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卧铺、出租车票及乘车保险不予核销。
检测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参检学生一律不准外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现场。
四、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由于时间紧,各地市要提前做好准备,把相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所有全面检测合格学生。待定选名单确定后,依据我办通知及时组织参加定选的学生按时上站。
(二)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稳定;参检学生要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上站前应洗澡、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检测结束后,学生应立即返回原籍,不得滞留或沿途游玩。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复查工作计划表
省市 | 拟定人数 | 各地市上站人数 | 拟报到时间 |
山东 | 84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6月28日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6月29日 | ||
北京 | 11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6月29日 |
河南 | 63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6月30日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7月1日 | ||
河北 | 21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7月1日 |
湖北 | 12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7月2日 |
辽宁 | 35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7月2日 |
安徽 | 50 |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 7月3日 |
备注:
1、各地市、区县具体报到时间待确定参检学生名单后另行通知。
2、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与海军招飞办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