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Chongqing Nanfang Translators College of SISU)。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号(渝北校区)(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东部新城(綦江校区)(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67138000、67138899、88791333、87260555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由四川外国语大学和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建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占地1473亩,在校生规模已达13000余人。现有校舍面积405594平方米(其中已办产权13749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00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214间,图书馆藏书130万册。我院现有教职工1091人,其中专任教师79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9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25人。
学院现设有英语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管理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体育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工程管理、美术学、广告学、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等24个专业。学院依托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院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翻译专业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翻译专业、英语专业和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对此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按专业志愿的顺序实行专业清,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报考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测试并及格(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报考翻译专业和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文、理兼收,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艺术各专业的录取,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我院学生享受同公办院校一样的国家政策待遇。此外,为了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温馨和激发其进取精神努力成才,学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学金体系,还为特困学生专门提供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机会。同时,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15年新生收费,我院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
翻译专业、英语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3000元。
新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2500元。
广告学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5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艺术本科: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500元。
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
退 费: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招生咨询
我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我院概不负责。
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院网站及2015年招生简章。
2015级新生各专业新生均入读綦江校区(艺术类专业待綦江校区艺术中心完工后再由渝北校区迁入綦江校区)。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