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商丘学院国标代码:14003
二、学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五、学 制:本科4年,专科3年
六、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本科11900元/年,专科5800元/年;艺术类本科13900元/年,专科6800元/年;住宿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商丘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2、邮 编:476000
3、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167999
4、网 址:http://www.squ.net.cn
5、E-mail:sq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