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广东
【招生计划】
30人(其中男生10人、女生20人)
【学费标准】
9000元/年
二、报名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文理不限;
2.有舞蹈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舞蹈专业统考合格证;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考试流程及内容
(一)初试
【考试科目】
基本功、剧目作品表演。
【报考费用】
120元/人
【报考方式】
考生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参加初试(湖北考生只可选择方式二参加现场面试,其他省份考生可自行选择考试方式):
方式一:邮寄视频作品
考生于2015年1月12-25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缴费,1月30日前将个人视频作品光盘邮寄至我校招办(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视频制作要求请详见《华中师范大学舞蹈专业视频初试要求》(点击下载)。我校将于2月上旬公布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可直接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复试,未能入围的考生还可再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方式二的现场面试。
方式二:现场面试
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2月28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于3月3-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初试准考证,于3月10-11日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现场初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考试科目】
形体条件、基本功、剧目作品表演、舞蹈和乐理基础知识。
【报考费用】
240元/人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5年3月12-13日(具体时间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按照舞蹈(含形体条件、基本功、剧目表演)200分,舞蹈和乐理基础知识20分计算总分,根据男、女生招生计划的1:3分别发放专业合格证。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舞蹈专业考试伴奏应使用CD格式光碟,考生须仔细检查光碟质量,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复试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
3. 舞蹈和乐理基础知识实行机考,考试内容详见《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和乐理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四、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注:我校在江西省以“省属本科高校舞蹈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原始分为150分),不分文理,按照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录取(男女生分开排名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舞蹈专业招生考试考试纪律和入学资格审查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初试提交的视频应为本人真实作品,我校将对复试入围考生及其推荐人进行公示,如存在推荐人为虚假信息,提交视频非本人独立完成,或经后期电子技术处理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考生所有校考成绩,并将违规事实上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视情节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333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3206、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