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复旦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http://www.ao.fudan.edu.cn/mainAction.do
复旦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规则和程序
1.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2. 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 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考生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4.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武警国防生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5. 在江苏省,报考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报考提前批招生专业等考生选测科目等第须达到BB。
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 〔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1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
1.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2.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5年“腾飞计划”体验营招生简章》执行。
3. 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4. 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后投档,但所加分值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序。
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1. 复旦大学(代码10246)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保密管理、俄语、朝鲜语、法语、德语、日语及试验班招生大类(部分省市),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 19246)的法医学、护理学、医学试验班(部分省市)等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录取至保密 管理、俄语、朝鲜语、法医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2. 国防生
我校招收、培养武警国防生。招收 经军队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男性考生,并按军事院校提前批次录取;医学类国防生录取线参照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执 行,如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但最多不超过预估投档线40分);若生源仍不足,可以将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3. 定向扶贫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4. 保送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