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我校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较高艺术修养与实践水准、全面发展的复旦大学艺术团骨干团员,旨在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
一、招生项目及录取政策
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及复旦大学艺术团实际需求,招生项目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共计31名:
(一)声乐团招收7名:美声唱法(女高音2名、男高音1名、女低音2名、男低音2名);
(二)话剧团招收4名:话剧表演(女生2名、男生2名);
(三)舞蹈团招收5名:古典舞及民族民间舞(不招芭蕾、体育舞蹈、街舞);
(四)民乐团招收7名:二胡1名、琵琶1名、中阮1名、扬琴1名、笙1名、大提琴1名、民族打击乐1名(大提琴须有民乐团排练基础,入校后进入民乐团);
(五)弦乐团招收4名:小提琴2名、大提琴2名;
(六)管乐团招收4名:Tenor萨克斯1名、Baritone萨克斯1名、马林巴1名、定音鼓1名。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给予通过选拔测试的考生以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对下列专项中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计划限制名额内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女高音1名、话剧表演男生1名、古典舞及民族民间舞2名、扬琴1名、民族打击乐1名、小提琴1名、大提琴1名(弦乐团)、萨克斯类1名、打击乐类1名(管乐团)。
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报名条件如下:
(一)以下要求为必达条件:
1.须为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
2.若为考级项目,所报专项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表演级或演奏级优先;若非考级项目,所报专项在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3.须提供所报专项的个人表演精选视频3分钟选段,以CD、DVD或U盘提交AVI、MP4或WMV格式的影像资料。(以“报名号+姓名”为文件名,同时在影像资料上贴妥与文件名表述方式相同的标签)
(二)对所报专项,以下要求为三选一条件:
1.高中阶段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为集体获奖项目,另须提供个人贡献部分证明原件。
2.高中阶段为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须提供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3.高中阶段多次在其他重大表演活动中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三、选拔录取方法与程序
艺术团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报名、申请材料初审、文化测试、艺术专项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考生,于2015年1月13日至1月20日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高校艺术团”,并缴纳申请考务费100元。按网页提示填写、下载相应表格,于2015年1月21日(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前,将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视频选段等相关申请材料,用EMS或其他可查询收寄信息的特快专递寄达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于2015年1月27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测试考务费100元,并下载准考证。具体缴费时间、测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将另行通知。选拔测试包括文化测试及艺术专项测试。
(四)成绩划定:考生必须要同时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及“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线,合格线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达线考生根据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艺术专项计划数及优惠名额,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给予相应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五)公示:我校将与确定享受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报名申请时提供详尽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个人表演精选视频材料,及时寄达招办,以避免由于材料提供不全而影响入围选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二)文化测试及艺术专项测试地点:上海。
(三)声乐类、话剧表演类、舞蹈类、管乐类测试可用伴奏时,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四)通过初审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若符合条件考生超过选拔测试入围上限,则按各类艺术项目计划数5倍比例择优入围。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较多时间与精力,同时复旦大学对艺术团团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提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212,邮箱:jijian@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