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院校之一。为积极促进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要求,并且参加2015年高考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运动员技术等级专项须与报考专项相同。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报名。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项
专项 | 小项 | 性别 | 招生人数 |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七项全能(女)、十项全能(男) | 不限 | 0-15 |
篮球 | 男 | 0-15 | |
女 | 0-7 |
注: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实际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
2.招生专业
(1)文科:教育学、小学教育、地理科学、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2)理科:心理学、小学教育、地理科学、环境科学、行政管理、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注: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
三、报名安排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须于2015年3月10-25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缴纳报考费20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户口本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14位高考考生号(全国统一编号)、所在学校或单位介绍信、毕业学校代码;所有考生均需携带相关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照相等,不允许他人代办。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31日(9: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四、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内容
专项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七项全能(女)、十项全能(男)任选一项(满分:100分) | |||
篮球 | 助跑摸高(满分:15分) | 投篮(满分:20分) |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满分:25分) | 比赛(满分:40分) |
(2)评分标准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3)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日(8:00-16: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文化课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由本人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内容范围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执行。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日(8:00-16: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选拔录取
1.合格名单
根据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专项)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名单。
2.录取条件
将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并且制定相应高考录取条件。
(1)A类考生
对于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择优选择并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可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且直接录取。
注:该类考生人数须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20%。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田径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
(2)B类考生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择优选择并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即可录取。
注:该类考生人数须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30%。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55分、田径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
(3)C类考生
除A、B类以外的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注: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50分。
3.录取专业
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在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范围内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分考生。
4.公示审核
我校将于4月3日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合格名单、录取条件、录取专业等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规定要求进行上报审核。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5.高考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做退档处理: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体育专项考试违纪;所报专业招生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体检复查不合格。
(3)其它事宜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2.对于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准考证、全国普通高考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对于在招生考试中有资格造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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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