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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西安外国语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一、院校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二、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三、办学地点: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邮编:710128四、招生计划:2

西安外国语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三、办学地点:

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四、招生计划:

2015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总数为3900名

五、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招生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2、艺术类招生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艺术类专业(表演专业除外)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成绩为准。表演、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其他

专业级差分: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男女性别一视同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程序:我校按照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投档比例要求,接收投档。

优惠加分政策: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政策,西安外国语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优惠。

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

六、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本科 4500元/生/年(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应用语言学专业为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播音主持专业7000元/生/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9000元/生/年,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11000元/生/年。

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七、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西安外国语大学励志奖学金:2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生/年;

翻译实践奖学金:500元/生/年;

安东石油奖学金:5000元/生/年;

颐和奖学金:6000元/生/年;

西安外国语大学奖学金:500-3000元/生/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九、招生咨询:

1、《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2015年版)

2、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http://www.xisu.edu.cn

3、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E-Mail:zsb@xisu.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所有。

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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