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滁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距南京50公里的历史文化名城——滁州市,与著名的琅琊山风景区和“天下第一名亭”醉翁亭相毗邻,区位优越、交通便捷、人文荟萃。
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2.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2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亿元,建有配套的各类实验室和15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154个校外实习基地。开设4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教、农、艺八大学科门类,其中工科类专业18个、管理类专业6个。全日制在校生16973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生2859人。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0%以上,连续三年荣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五年共13次)等称号。2014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学校详细概况可见学校主页“校情总览”栏)
二、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5个,共340个招生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70 | 机械类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70 | 电子类 |
3 | 土木工程 | 4 | 60 | 土木类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70 | 信息技术类 |
5 | 学前教育(师范) | 4 | 70 | 教育类 |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参加全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
2.网上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15年2月15日-3月6日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chzu.edu.cn/)报名,并将报名费120元/生于2015年3月6日前汇至我校账户上,汇款时请注明等信息。我校账户信息为:
户名:滁州学院
账号:35022000001801001566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3.领取准考证。3月12-13日8:00-18:0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校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以及免试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将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加分(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我校将于3月17日-23日在招生网上公示。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三科,即文化课科目、专业理论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中文化课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内容按照《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纲要》(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学前教育专业
考试科目为包括两科,即文化课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中文化课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文化科目考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计入总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3.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一览表
专业名称 | 文化课科目 | 专业理论科目 |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详见考试大纲)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机械类专业理论 | 机械类专业技能测试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类专业理论 | 电子类专业技能测试 | |
土木工程 | 土木类专业理论 | 土木类专业技能测试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理论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技能测试 | |
学前教育 | 无 | 幼儿教育类专业技能测试 |
(二)考试时间
时间 | 3月14日 | 3月15日 |
上午 | 文化课(8:30—11:30) |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
下午 | 专业理论(15:00—17:30)
美术(学前教育专业)(15:00—16:30) |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考试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在琅琊校区)。
(四)成绩公布。3月19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各科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2日下午6点前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分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五)3月23日上午招生办公室汇总查分考生信息,会同纪检组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
六、招生录取
(一)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科目成绩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总分,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低优先。若专业理论成绩相同,则按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若技能测试免试,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的平均分上浮5分认定)。
2.学前教育专业
(1)划定技能成绩资格线:按照计划数与技能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资格线,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2)在技能测试成绩达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实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24日-3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4月1日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4月4日起,考生可到省考试院网站、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四)照顾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加分政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如果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理论考试,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3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5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
(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如果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理论考试,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25分;其他参照第(3)条;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
(4)获得市级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2分;
(5)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
(6)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考生在具备(1)至(6)中的两项及以上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七、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
(一)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二)入学后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2
招生监督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邮政编码:239012
十、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