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升入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三国故地、科教名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在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毗邻风景秀丽的南艳湖,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1980年,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杨承宗先生创办合肥联合大学并担任首任校长,创办之初,实行了“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现有在校生16000多人,在职教职工942人,其中专任教师 788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95人,78%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学校有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教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合肥市“百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90多人。
学校是国家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副主任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学校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2个,其中国家级专业13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的应用型高校发展之路,得到中央、省部领导、主管部门及中央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2014年4月1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以《一所地方高校的转型突围》为题专门报道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2009年学校的《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与实践》项目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学校的《突破学科定势打造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近年来,合肥学院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2010年至今,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718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78项,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项45项。2005年以来,获得国内外体育比赛金牌35枚、银牌23枚、铜牌33枚。2014年,合肥学院文、理科招生录取分数分别高出全省二本录取分数线34分、35分。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其中60%以上毕业生在合肥工作,70%以上毕业生在安徽工作。
面向未来,合肥学院将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有特色、高水平、人民满意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1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专业范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学前教育 | 50 | 2年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舞蹈教育、儿童康复、音乐教育等相近相关专业(非相近相关专业报考需提供艺术专业素养证书) | 教育学和心理学;艺术面试(声乐、器乐、舞蹈、儿童画创作任选一项) | 师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2年 | 电子信息大类 | 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 |
四、报名
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
201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报考我校的考生持身份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合肥学院201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表(附表1.doc),到我校招生办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工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需确认艺术面试项目,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8:30-16:30。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18日8: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招生办(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教育学和心理学(150分);艺术面试(150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C语言程序设计(150分)。
各科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公布的《合肥学院2015年“专升本”专业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学前教育 | 4月19日上午9:00-11:00 | 教育学和心理学 | 李生兰著:《学前教育学》(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帼眉主编:《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4月19日下午13:00-16:30 | 艺术面试(声乐、器乐、舞蹈项目考试时间为5分钟/每生) | ||
4月19日下午14:00-16:00 | 艺术面试(儿童画创作项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月19日上午9:00-11:30 | 高等数学 | 《高等数学》(本科少学时)上、下册 (第二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或 《高等数学》上、下册(第五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或《高等数学》上、下册 侯云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4月19日下午14:00-16:30 | C语言程序设计 | 苏小红著:《C语言程序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正式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2.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七、有关鼓励政策
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0551-62158025(纪委监察处)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
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