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江苏省美术学类、音乐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中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类):培养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3.音乐表演(音乐学类):培养具备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2人(文理不限),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8人(文理不限),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4人(声乐和器乐各17人,文理不限)。
三、学费
16500元/生•学年。
四、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具有一定艺术专长,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或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工作。
五、报名及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均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将使用江苏省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5〕3号)。
六、文化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2.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0270218、8340358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