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35年更名为“陕西省私立培华女子初级染织科职业学校”。其后九易其名七迁校址,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建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生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
学校拥有高新、长安、郭杜等校区。学校设有女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人文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中兴电信学院、医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有本、专科专业60余个,形成了经、管、文、法、工、医、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艺术类招生学院简介
(一)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经过多年积累,汇集了一批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的专家学者作为专业带头人,采用工作室模式进行实践教学,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具有创意思维意识的教师队伍。
多年来,学院以开放的理念和创新的精神,紧抓机遇,与地方经济接轨,凸显专业特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探索艺术设计类专业教育的办学规律,鼓励学生参与企业(行业)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文艺作品创新、社会考察(调查)设计 ,安排学生参加企业项目设计、产业合作活动,成绩显著,毕业生受到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王西京 教授
艺术设计学院特聘教授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主席,西安中国画院院长,著名国画艺术家。
戴希斌 教授
艺术设计学院特聘教授
原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著名国画艺术家。
东会峰 副教授
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长期从事艺术和艺术设计教育工作,专业授课经历涉及绘画、设计和影视语言等领域。曾先后赴新西兰、英国、韩国专门进行国际教学联合教学研究,与美国、英国等多国艺术家和艺术院校合作,具有艺术设计教学和实践丰富经验。
马树茂 教授
日本白马国际艺术会会长,日本法人文化艺术国际协会理事长。先后任教于日本国际建筑大学、京都造型艺术大学,大阪摩登学院,西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北京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等,先后在国内外获奖20余次,于欧美日中举办个展30余次。西安培华学院佛教艺术研究院院长,陕西省中国画研究院副院长。
(二)传媒学院
学院注重教育积淀与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教学,建立了“高级播音班”、“点击工作室”、“新锐工作室”等,因材施教,量身打造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均为工作在一线的教授、副教授、著名播音员及高级记者;建立校外专业实习基地72家,注重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和优化实践教学条件,为就业、考研、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有利帮助和支持,挑战且突破自己,学有所成。
多年来,学院管理严格、教学扎实,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应用技术型人才,毕业的学生受到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广播电视台、传媒公司等单位的一致好评。
李希光 清华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传媒学院名誉院长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目前讲授《新闻采访写作》(清华本科课、国家精品课)、《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大篷车课堂》(清华新生研讨课)等。近年出版的专著:《新闻采访写作教程》、《谁蒙住了你的眼睛——人人必备的媒介素养》、《初级新闻采访写作》等。在《求是》、《科学》杂志、《华盛顿邮报》等发表过有影响的文章。曾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新华社高级记者、哈佛大学新闻政治与公共政策中心研究员。2015年3月,巴基斯坦侯赛因总统专门听了李希光的演讲《一带一路与伊斯兰世界》。
杜耀峰 国家二级教授/研究生导师
传媒学院院长
高级记者、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从事新闻采访、战地记者34年,任陕西日报总编辑、社长15年,曾任清华大学研究员、西北大学新闻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培养了36位硕士研究生,发表新闻稿件3000多篇、260万字(获中国新闻奖7项、陕西新闻奖27项),发表专业论文51篇(获中国新闻论文奖一、二、三等各1项),专业著作5部,获首届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称号、第二届范长江新闻奖提名奖、第十一届长江韬奋奖,获中国报告文学奖、冰心散文奖,省劳模、有突出贡献专家.
陈玲 副教授
陕西省电影艺术家协会会员,西安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西安电影制片厂导演室二级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带头人。
高字民 副教授 / 硕士生导师 / 文艺学博士
中国戏曲表演学会高校京剧委员会理事、陕西省高校戏曲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宣传部文艺阅评戏剧组专家、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电影、电视剧(剧本)审查组专家、陕西电影家协会和戏剧家协会会员。有多部电视作品在中央及省市电视台播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带头人。
陈洁 副教授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和陕广新闻频率《陕西新闻》《全省新闻联播》主播。现任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副会长、陕西省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会长、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带头人。
三、201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
(一)艺术设计学院
1、视觉传达设计
广告创意与品牌形象设计方向
影视及网络多媒体广告设计方向
2、工艺美术
漆器艺术方向
编制艺术方向
3、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设计与制版方向
服装品牌营销方向
4、动画
动画与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5、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方向
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二)传媒学院
1、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社教方向
音乐综艺方向
2、广播电视编导
电视制作方向
影视剪辑方向
3、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写作方向
戏剧影视制作方向
四、国际化教育
适应专业:本校所有设计、传媒类专业本科学生。
项目介绍: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通过专业国际教学资源整合,师资支持、学科建设、教学教法、学生互换等多个方面与上述学校和工作室实行协议联合,为学院学生创造了广阔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项目优势:该项目由学校和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全程监管,合作内容紧贴社会需求,在专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和学生未来长远发展等方面,具有行业领先资讯和培育优势,能够为学生专业学习和未来规划发展提供全面和专业高水平的支持。
五、报考须知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陕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在陕西省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考试科目
1、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承认所在省份统(联)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方式(满分100分)
自备稿件朗诵或模拟主持(二选一)、才艺展示、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
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不得化浓妆,自备稿件朗读须脱稿,语言表达要求语言流畅,层次清楚,情感真实。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方式(满分200分)
面试:自我介绍、现场抽题编小故事;
笔试:命题作文、观看20- 30分钟影视短片写评论。
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不得化浓妆,编讲故事要求语言流畅,层次清楚,情感真实,有一定的矛盾冲突。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方式(满分200分)
面试:自我介绍、文艺常识;
笔试: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
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不得化浓妆,自我介绍时间要求不得超过3分钟。
报考方法
我校将在部分省份或地区设置报名考试点(具体报名方式请以各省招办公布通知为准),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详情请致电029- 85680000或关注我校官网www.peihua.cn)。
各考点均接受考生面试,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专业课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凭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的《文化课报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
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后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填报我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