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4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1亿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52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11人,本科生22666人,专科生647人,留学生702人,预科生70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16814人。
学校设有29个学院、1个医学部、工程训练中心、学报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等69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始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守大学精神,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内涵发展和质量建设,不断强化办学职能。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着眼国情省情,立足校情,把握经济社会实情,积淀形成了“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精神,确立了“育人为本,学术立校,国际视野,根植地方”办学方略,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振兴、社会发展和地方建设需求高度契合。
二、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现有实习基地14个,辐射省内外、保证了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学生共获得各类奖项近200项,师生累计在国内外展出、发表作品近1500件。学院注重开展国际间的教育与艺术交流合作,与意大利、俄罗斯、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3个本科专业,并设有艺术专业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奖,学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中获奖20余项。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意大利、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
文学院: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15号。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专业。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全国范围,与近40家广播电视台、新闻机构签订实习协议,几年来向传媒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我校依据各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最多为相应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016年4月15日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五、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合计 | 吉林 | 内蒙古 | 辽宁 | 黑龙江 | 山东 | 河南 | 河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山西 | 安徽 | 贵州 | 四川 | 福建 | 广西 | 学费标准(元/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95 | 35 | 9* | 8 | 10* | 10 | 10* | 2* | 3* | 8 | 6820 | |||||||
美术与设计类 | 290 | 51* | 9* | 14* | 19 | 30 | 19* | 18* | 10* | 42 | 34 | 28 | 16* | 5940 | ||||
音乐表演 | 20 | 3 | 4* | 3* | 3* | 3* | 2* | 2* | 6820 | |||||||||
音乐学(师范) | 95 | 16 | 4* | 4* | 4* | 12 | 6* | 6* | 12* | 4* | 3* | 4* | 4* | 4* | 4* | 4* | 4* | 6820 |
舞蹈学(师范) | 37 | 3 | 4 | 15* | 3* | 4* | 3* | 3* | 2* | 6820 |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2.计划数字后带*号表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不需参加校考,其他计划数原则上按校考成绩录取,需参加学校组织校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
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
美术与设计类校考省份:江苏省、山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山西省
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自治区
3.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
4.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六、考试专业
(一)校考报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有相关的专业统考,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
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副项(满分40分)
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④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扬琴(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③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5、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七、录取原则
1、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分数须达到本省(自治区)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
2、原则上,在有校考的省(自治区),只招收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在无校考的省(自治区),只招收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统考合格的考生。
3、符合前两条原则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任一专业。考生投档后,有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原则上,考生投档后,有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吉林省、山东省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自治区)按各省(自治区)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