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6年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60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合计 |
招生计划 | 8 | 20 | 11 | 13 | 8 | 60 |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对于上海市等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我校将按当地相关办法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绩满分分值不等于普通类考生的满分分值,我校将对该省一本线按比例进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执行。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6.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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