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办学性质和类型: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37个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23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强。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目前我校与13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40余所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项目。
二、保送条件
符合2016年中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考核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教育部及澳门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合举办2016年中国内地高等教育联展期间,我校将派人到澳门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学生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招生专业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1 |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 法学类 | 文理兼收 |
2 | 民商法学院 | 法学类(知识产权) | 理科 |
3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 | 理科 |
4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 理科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 文理兼收 |
五、招生计划
10人
六、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学费标准
学校采取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5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澳门保送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奖助学金。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十、联系方式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7258088,传真:023-67258830
招办邮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49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