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16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
①非江苏省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江苏省考生:
音乐省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专业合格证分专业进行发放,各专业合格证数量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考生于4月5日开始,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分系统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2、音乐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电话:0512-65882207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suda.edu.cn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此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