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美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
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