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南昌航空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羽毛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必须 达到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 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 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 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为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四份,由推荐学校、县区招考办、设区市招考办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证明、同等学力证明、文化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参赛秩序册(请在有考生本人名字的地方做好标记)、成绩册(请在有考生姓名的地方做好标记)、成绩证明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复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报考院校)。
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生资格采取二级审核的办法,报名时由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再报送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1、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凭《测试通知书》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
2、文化考试: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时间为3月7、8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一级运动员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须合格。
2、我校根据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前50%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后50%的,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3、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报考了我校的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4、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七、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2、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27,83863967(传真)。
3、本简章由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