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田径、排球、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队。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成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个人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小项的总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 具体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男、女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5000米、10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 | 0-11 |
女子排球 | 二传、接应、副攻、主攻 | 0-6 |
女子篮球 | 中锋、前锋、后卫 | 0-5 |
男子足球 | 前锋、前卫、后卫 | 0-11 |
注: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3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需对应一致)。
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此处),根据提示注册、报名。
2.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添加封面。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6年1月25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同时公布有关测试通知。
五、测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3月12日9:30-17:00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28室
报到须知:考生必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报到;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参加校医院体检;现场缴费(60元/人)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他人代报到。
注:凡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或拒绝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测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测试方式: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测试内容:
(1)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篮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后卫测折返跑),全场运球(中锋测半场运球)、投篮(1分30秒自投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全场五对五等。
(3)排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两人扣防调、扣球、发球和比赛。其中二传不测扣球,测专位传球。
(4)足球:专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绕杆射门)、专项位置技术和实战比赛。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
凡获得国家一级以上(含)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运动员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的需求、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
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二本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非文化课单独考试的江苏省考生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未经公示考生不予录取。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类)录取考生。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025-83594368(体育部)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八、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25-83592586。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