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书法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
(三)音乐表演、音乐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70%。(2)音乐听觉,占20%。(3)基本乐理,占1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北、河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表演、舞蹈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10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青海省考生使用青海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10分)、命题编写故事(20分)、节目策划(30分)、影视作品分析(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南、四川省考生分别使用该省编导制作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形式为集中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命题编写故事、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面试部分占80%。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朗诵自备作品(20分)、朗读指定作品(30分)、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读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总分300分,内容为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能力(50分)、才艺展示(6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凡符合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可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因空乘类统考不再安排专业体检,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体检,达到以上要求者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符合报名条件承诺书。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从事航空服务及相关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