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暨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参照专业校考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专业合格证书依照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1之内的数量来发放。
合格考生4月中旬后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4)】×100
3.艺术学院各专业: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加设高考文化课语文和外语录取控制分数线,即: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动画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其中,语文、外语的单科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满分15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
(2)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美术学专业:书法创作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动画专业: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音乐艺术表演方向: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方向:面试×50% + 笔试×50%
(3)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详情请各位考生留意暨南大学本科、预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jnu.edu.cn。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情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个人虚假信息材料者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