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已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还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级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基地,以及广东省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我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我校2016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约50人。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根据运动队建队实际需要和考生测试水平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
三、就读专业
1.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
2.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专业)
3.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包含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专业)
4.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师范)
四、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2016年9月1日计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符合教育部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
五、网上报名及办法
考生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平台(http//zkc.scnu.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要求扫描上传以下材料至华师体育招考报名邮箱<85211098@m.scnu.edu.cn>(设有自动回复)。
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身份证、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相关成绩册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广东省考生)等材料。
2.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扫描件。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00:00至2016年1月22日24:00。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1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布。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考试。
2.现场报到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9日9:30至13:00。
(2)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艺体3栋二楼大厅。(可查询地图: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
(3)报到时,考生本人出示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比赛成绩册原件,广东省考生附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
(4)通过审核后缴费、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200元/人。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2016年1月30日。
(2)测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3)各专项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在现场报到时公布。
(4)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在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入选考生与我校签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按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发展需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合格入选考生不超过招生人数的2倍(约100人),如体育专项测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超过计划的2倍,最终以测试成绩不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入选分数线及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入选名单及分数线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这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线线(如有A、B线则按A线,其它类推)65%以上且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拟录,这类考生拟录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这类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确定,具体入选名单在学校招生考试处
网上公示,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拟录。
八、管理办法
1.考生应诚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涉嫌法律问题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后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虚假或复试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16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传真:020—85213484
体育科学学院:020-85215075
网址:http://zkc.scnu.edu.cn
3.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