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教学厅﹝2015﹞11号),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促进和加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大学生体育人才,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繁荣校园文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201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项目:
田径、乒乓球、武术套路。
二、招生计划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当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的1%。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数不超过61人。其中田径项目男子0-16人,女子0-16人;乒乓球男子0-12人,女子0-12人;武术男子0-2人,女子0-2人。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高考文化报名。
2、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且符合招生项目要求;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截止2016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江苏省考生须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江苏省外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方可报考。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育专项测试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的要求,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田径项目的测试按国际田联最新规则执行,乒乓球、武术套路项目的具体测试内容和方法将在“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和“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两个等级的入选考生。
3、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4、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方能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我校将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公示。
五、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江苏省内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和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江苏省外考生按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公办本科普通类第一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享受对应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突出、符合我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出档考生,我校将根据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和建设发展需要及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按其专业志愿报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4、对备战和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未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1、经体育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文化课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3、我校从文化课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4、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七、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6年3月19-20日,地点扬州大学,测试考生于3月18日17:00点前至扬州大学体育工作部办理测试报名手续。
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扬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然后以《扬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体育工作部杨雄伟收(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邮政编码:22512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材料如下(下方附件下载):
①《扬州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需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第二代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④户口所在地2016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⑤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⑥参赛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等复印件
⑦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凡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江苏省籍考生还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表”。
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0日24时。
4、报名地点:扬州大学体育工作部办公室(华扬西路196号,邮编225127)。外地考生可采取信函报名。
5、报名时,缴纳测试费60元/人。
九、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
1、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乒乓球、武术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扬州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体检表》。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2、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推荐;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我校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同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我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十、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十一、本实施办法授权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扬州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法: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电话:(0514)—87971626 87991362(传真)联系人:丁老师
扬州大学体育工作部
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邮政编码:225127
电话:(0514)—87970241 联系人:杨老师
扬州大学2016年高水平武术(套路)运动员招生测试办法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