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项目、计划数和招生专业
招生项目 | 位置 | 计划数 |
男子篮球 | 中锋 | ≤1 |
后卫 | ≤1 | |
前锋 | ≤3 |
招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
2.普通高中毕业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篮球比赛中,取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考生运动等级及项目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无相关信息者不予报名。
3.报考我校男子篮球项目中锋或前锋位置的考生,身高不得低于198cm。
4.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须测试合格。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6年2月28日前登陆试点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考试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件(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审核及网上缴费
1.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1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考试费:200元/人。审查合格考生须于2016年3月2-3日在网上缴费(http://xysf.hnu.edu.cn/)。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3月4日8:00—12: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参赛秩序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件(中学认定盖章)到现场确认并采集相关信息同时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签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确认不接受代办。
六、考试
1.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3月5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湖南大学医院
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专项测试。体检费体检现场另行收取。
2.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6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体育场
3.文化单独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4.划线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篮球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点击此处查阅湖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的考生,结合各位置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若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位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则该位置招生计划数为零。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2)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方可录取。此类录取候选考生总人数不超过1人。
(3)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即可被我校录取。此类录取候选考生总人数不超过1人。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公示
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其他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受理部门: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731-88822463
(3)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