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地区)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西部的边陲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大学,是中国最西部的一所大学。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涵盖九个学科门类。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2个专业硕士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720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52人,占专任教师的62.8%,其中博士102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68人,占专任教师的37.2%;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近12000人;图书馆藏书121万册,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取全开放式和一卡通,校园网及3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互联世界。完善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四大专业。下设南疆少数民族艺术传承与保护中心、南疆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实训中心、丝路·天山南麓美术创作中心等学科专业平台。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均毕业于新疆及内地著名高校音乐、美术院校,少数教师毕业于欧洲著名艺术学院,教师中拥有硕士学位者比例达50%以上,近年来,学院多名教师荣获自治区及国内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比赛大奖。学院常年聘有迪力拜尔、张欢、燕娅娅等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为客座教授。
艺术学院拥有一座崭新的功能齐全的艺术教学大楼,内有标准琴房上百间,配备有两台YAMAHA七尺三角钢琴、全套YAMAHA扩音设施的现代化演艺厅,日本CASIO琴法集体课教学系统、日本YAMAHA琴法集体课教学系统,现代化录音棚,专业舞蹈练功房以及标准的美术专业画室二十余间,美术专业展厅,美术光学摄影工作室、电脑美术实验室等全疆一流的艺术专业教学设施,可为学生提供优越的专业学习条件。
二、专业简介
(一)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是艺术学院开设时间最长,最具特色的专业之一。师资队伍雄厚、硬件设施齐备,培养具备良好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学专业下设金胡杨合唱团、维吾尔民乐队、木卡姆艺术团等艺术实践团体,团体常年开展专业训练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音乐学专业推行“双重乐感”教学理念,培养的人才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和专业特色。
(二)美术学专业
美术学专业主要培养艺术素养高、综合素质强,具有较强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美术学专业有国画、油画专业。美术学专业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丰富的办学经验,是我校各学科专业中具有较强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专业之一。专业开设以来,为全国输送了大批艺术专业教育人才,为传播民族艺术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专门设计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四)舞蹈表演专业
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舞蹈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培养能在学校、艺术团体、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中国民间舞、芭蕾舞、新疆民族舞蹈的教学、创作、辅导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舞蹈艺术人才和“复合型”专门应用人才。
专业在保证通识舞蹈教学的同时注重新疆特色民族舞蹈的教学与研究,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强、专业特色明显。
三、学校名称: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四、学校性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表(最终以教育厅批准计划为准)
专业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 | 备注 |
音乐学 | 本科 | 15 | 6000 | 面向山东、甘肃、河南招生 |
美术学 | 本科 | 15 | 6000 | 面向山东、甘肃、河南招生 |
艺术设计学 | 本科 | 15 | 6000 | 面向山东、甘肃、河南招生 |
舞蹈表演 | 本科 | 15 | 6000 | 面向山东、甘肃、河南招生 |
六、专业考试说明
(一)我校2016年针对山东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山东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合格证。
(二)山东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可凭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三)甘肃、河南两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可凭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四)甘肃、河南两省未组织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可凭该省同等本科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七、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 | 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山东青岛 | 音乐学 | 1月18日至 2月18日 | 2月22、23日 | 本考点只针对山东省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组织校考 |
舞蹈表演 |
八、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均可报考。
(二)本省已组织统一考试的专业,考生必须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三)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建议身高不低于1.65米;女,建议身高不低于1.55米。
(四)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建议身高不低于1.70米;女,建议身高不低于1.60米。
九、专业考试报名
只针对山东省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组织校考。报名手续按山东省艺考报名统一要求执行。
十、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专业
考试科目:主科、副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主科:声乐或器乐类作品一首,总分100分。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声乐不限唱法,一律采用清唱方式进行演唱。器乐乐器种类不限,除钢琴外的乐器需考生自备,曲目为中外作品一首,反复乐段一律不做反复。
2、副科:声乐或器乐类作品一首,总分50分。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一个类别,但不能与主科相同。考试要求与主科考试相同。
3、视唱:考生现场抽取一条视唱曲目按要求视唱,总分20分。视唱曲目分简谱版和五线谱版两类,考生可自由选择。考核曲目调式范围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西洋大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调式。
4、练耳:考生按考官要求进行现场听音模唱,总分40分。考生只需模唱音高。模唱范围为:单音模唱、音程模唱(含旋律、和声音程)、三和弦模唱、节奏模仿、简单旋律模唱。
5、基本乐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考核时间为6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折算考核总分为20分。考试参考书目为《基本乐理》(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李重光编著。
音乐学专业考核总分为230分。
(二)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功、舞蹈小品、舞蹈模仿、体测(身高、腿长、臂长)。
1、基本功:含韧带软、开度,基训等。分值为50分。
2、舞蹈小品:考生自由准备一个舞蹈小品进行现场表演(限时4分钟)。分值为100分。
3、舞蹈模仿:考生根据考官要求现场模仿舞蹈片段。分值为50分。
4、体测:含身高、腿长、臂长及身段比例测算。考生身段比例须符合舞蹈表演专业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考核总分:200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专业考试所用服装道具均自备。
2、音乐学专业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均自备。
3、舞蹈表演专业考试伴奏音乐需提前录制为CD或MP3格式。
特别提示:考生可于2016年3月底自行登录喀什大学官网首页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网址:http://www.ksu.edu.cn)。
十一、录取规则
(一)填报志愿条件
1、山东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山东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3、甘肃、河南两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4、甘肃、河南两省未组织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凭该省同等本科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参照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建平 0998-2892386
居来提·买买提明 0998-2892165
艺术学院咨询电话: 0998-2892408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 0998-2890007
0998-2890018(传真)
地 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学生工作部
网 址:http://www.ksu.edu.cn
喀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