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招收39人,各分项如下:
1.田径队: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总计划不超过23人;
2.篮球队(女):前锋、中锋、后卫各不超过2人,总计划不超过5人;
3.篮球队(男):前锋、中锋、后卫各不超过2人,总计划不超过5人;
4.排球队(女):主攻、副攻、接应、二传各不超过2人,总计划不超过6人。
二、报名条件
篮球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它项目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运动员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曾经或目前是国家、省、区、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截至时间:3月17日24:00
报名运动员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并进行注册(http://zzzs.hrbeu.edu.cn),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由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二)邮寄材料
截止时间: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完成网上报名的运动员,将以下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513室):
1.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系统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须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4.高中阶段有效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与获奖证书相匹配的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复印件(复印首页、运动员姓名页、成绩页即可)
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予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网上初审的运动员才能参加现场确认环节,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运动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
(三)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6年3月19日
确认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四楼东海厅
1.现场验证
通过网上初审的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有效比赛获奖证书原件、与获奖证书相匹配的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确实无法提供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运动员,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运动员姓名位置盖章。黑龙江省运动员原件需留在我校待省级招办验证后退还。
2.现场缴费
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联【2007】1号文件,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费为300元/人,完成缴费运动员进行指纹采集。
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运动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测试、认定资格。
四、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
测试地点:现场确认时告知
学校根据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运动员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全程摄像,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一)田径队
测试体育专项。
(二)篮球队
按照位置进行相应测试。
1.折返跑:全场见线折返跑计时(中锋)。
2.摸高:助跑摸高(中锋)。
3.蛙跳:二级蛙跳(前锋、后卫)。
4.运球上篮:半场绕过障碍物运球上篮计时(前锋);全场运球上篮,标志区内分别做背后运球、胯下运球、转身运球技术动作计时(后卫)。
5.投篮:在一分钟之内自抢自投,以命中次数多少计分(全体)。
6.教学比赛:根据运动员人数和场上位置,全场五对五比赛。(全体,人数少于10人进行三对三或二对二的比赛)
(三)排球队
1.身体素质部分(全体)
(1)助跑双脚起跳摸高。
(2)36m移动。
2.技术部分(按照位置参加相应测试项目)
(1)全体:发球。
(2)主攻:4号位和后排扣球。
(3)副攻:扣中间快攻和战术球。
(4)接应:2号位和后排扣球。
(5)二传:4/3/2号位传一般球和战术球。
3.比赛能力(全体)
(1)测试者之间分组进行比赛。
(2)在测试运动员中选出优秀的队员组成新的阵容,与我校女排进行比赛。
注意事项:
1.建议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5】1号文件,运动员在专项测试之前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抽检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五、录取办法
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应符合其所在省(区、市)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条件。
1.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但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少数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运动员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2人;
3.部分专业测试成绩良好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运动员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9人;
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名单及享受政策将于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接受运动员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
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运动员,文科生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理科生录取至“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五个专业之一(考生任选其一),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动员,学校将满足其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之一。
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无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部分)。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19612。
2.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它事宜
1.学校不安排接送站事宜,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如有其它咨询事宜,请直接与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2.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