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交通运输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原隶属于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为江西省重点加强建设的高等院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之一,是中国大学生体协田径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篮球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民族传统体育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网球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副主席单位、全国学校体育联盟(体育教育)副主席单位,是“全国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单位”。现建有田径队、武术队、篮球队、网球队等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和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名,武术队获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名及多项个人冠军,篮球队获全国CUBA东南赛区第三名和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南区第六名,网球队获全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男子双打冠军。我校学生曾获奥运会前八名、世界举重锦标赛冠军、世界田径锦标赛金牌、亚洲田径锦标赛冠军等。
为了促进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招生项目:武术
招生计划:40名(具体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三)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
(五)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填写《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四份,由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学生证及学校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和成绩单)。
3、运动员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书。
4、近期彩色一寸半身免冠照片4张。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1月29日前寄到我校(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生资格采取二级审核的办法,由学校组织资格初审,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网上公布为准。初审合格考生,再报送江西省教育厅进行复审。
五、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3月4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报到,并测量身高。
2、文化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8日。
六、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招生院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类型和要求分为以下三类:
1、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文化课统一高考,成绩要求达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文化课统一高考,成绩要求达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初步确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类型,上报教育部及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确定。文化课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其他
(一)所有测试入围考生,将在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体育学院贺老师(收)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电话:13576103518贺老师(体育学院)
0791-87046653(招生科)
0791-87046566(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