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210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于年级前列。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4月11日—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网上提交2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可以提交参加各种竞赛以及其他活动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程序
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主要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
考生请于2016年6月3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6年6月1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将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
2、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批次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专业计划填报志愿。
3、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主页: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740。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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