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发布《清华大学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16年清华大学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理科类78人,医学类7人,文科类20人。
简章中规定了报名方式、报考类型、志愿填报要求和申请表填写要求、选拔程序、日程安排。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5月28日。
以下为简章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理科类(78人)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环境工程 | |
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 |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实验班) | |
工业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自动化 | |
软件工程 | |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 |
工程物理 | |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数理基础科学 | |
药学 | |
生物医学工程 |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
医学类(7人) | 医学实验班 |
临床医学 | |
文科类(20人)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人文科学实验班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高考总分(部分)与折算成绩对照表
高考总分 | 折算成绩 | 高考总分 | 折算成绩 | 高考总分 | 折算成绩 |
810 | 60.0 | 745 | 41.5 | 720 | 36.0 |
805 | 58.3 | 744 | 41.2 | 715 | 35.0 |
800 | 56.7 | 743 | 41.0 | 710 | 34.0 |
795 | 55.1 | 742 | 40.8 | 705 | 33.0 |
790 | 53.6 | 741 | 40.5 | 700 | 32.1 |
785 | 52.1 | 740 | 40.3 | 695 | 31.2 |
780 | 50.6 | 739 | 40.1 | 690 | 30.3 |
775 | 49.2 | 738 | 39.8 | 685 | 29.5 |
770 | 47.8 | 737 | 39.6 | 680 | 28.7 |
765 | 46.5 | 736 | 39.4 | 675 | 27.8 |
760 | 45.2 | 735 | 39.2 | 670 | 27.1 |
759 | 44.9 | 734 | 38.9 | 665 | 26.3 |
758 | 44.6 | 733 | 38.7 | 660 | 25.6 |
757 | 44.4 | 732 | 38.5 | 655 | 24.9 |
756 | 44.1 | 731 | 38.3 | 650 | 24.2 |
755 | 43.9 | 730 | 38.1 | 645 | 23.5 |
754 | 43.6 | 729 | 37.9 | 640 | 22.8 |
753 | 43.4 | 728 | 37.6 | 635 | 22.2 |
752 | 43.1 | 727 | 37.4 | 630 | 21.6 |
751 | 42.9 | 726 | 37.2 | 625 | 21.0 |
750 | 42.7 | 725 | 37.0 | 620 | 20.4 |
749 | 42.4 | 724 | 36.8 | 615 | 19.8 |
748 | 42.2 | 723 | 36.6 | 610 | 19.2 |
747 | 41.9 | 722 | 36.4 | 605 | 18.7 |
746 | 41.7 | 721 | 36.2 | 600 | 18.2 |
注:折算成绩=[100^(高考总分/810)]×0.6(指数函数,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b。学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专业类申请,医学类限理科学生申请;仅允许“理科类”和“医学类”兼报,每个专业类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6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者可兼报但需重新报名。我校2016年在浙江的领军人才选拔招生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合并实施,已报名领军人才选拔的学生如无信息修改则无需重新报名,如需修改专业志愿等信息则需重新报名(领军人才选拔中申请的理科类-临床医学、理科类-医学实验班专业自动转为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类-医学试验班专业,无需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后,所有报名材料均以重新报名数据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复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将在浙江省内举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3。确定入围名单:我校将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类及高校测试成绩(含初评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人数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0%。入围学生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六、录取办法
1。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并且达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安排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3。按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学生的综合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前105名,其中理科类录取78名,医学类录取7名,文科类录取20名。
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30分)+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60分)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科目,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7分、D=4分折算。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之和÷11(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初评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0.3(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3)高考总分折算方法:[100^(高考总分/810)]×0.6(指数函数,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折算结果对照表参考附表)
4。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2016年5月25日-5月28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
2016年6月1日,公布初评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和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6年6月11日,复试。(测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6年6月20日前,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名单,并提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6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三位一体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位一体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