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录取办法: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 (待定,详见明年5月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