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尤其是满足煤炭企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中国矿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已获得相关学士学位人员或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煤炭行业在职人员或与相关煤炭企业达成就业意向人员。
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章守纪,品德良好;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报名,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认可证明);3.身体健康。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420名,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招生计划 |
1 | 采矿工程(只招男生) | 2年 | 工学 | 60 |
2 | 安全工程 | 2年 | 工学 | 60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60 |
4 | 机械工程 | 2年 | 工学 | 60 |
5 | 地质工程 | 2年 | 工学 | 60 |
6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年 | 工学 | 60 |
7 | 工商管理 | 2年 | 管理学 | 60 |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http://zs.cumt.edu.cn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切记注册的报名号,切勿告知他人),登录填写和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毕业高校代码统一使用5位国标码;应届毕业生的证书编号统一填写“0”;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二)材料寄送
每位考生的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加封面: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在职人员的报名表须经具有人事权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届生须由在读高校教务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与我校董事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考生,可由董事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纸质《报名登记表》内容与系统中最终填报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文件(要求清晰,彩色,每张大小400K-2M)发送至kuangdazhaosheng@163.com。尚未拿到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15日前邮寄并发送扫描件,否则不予录取。
4.体格检查表。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格检查表原件。
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收件人: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591555。请在信封注明“二学位报名”,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6月11日以后,报名志愿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确需修改,由推荐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高校教务部门统一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于6月13日前按要求提交调整申请表。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以我校签收日为准)
五、考核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考生于2016年6月15日前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注意:务必确保按要求填写、寄送报名材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未按要求经推荐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报名材料不全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者,责任自负。
(二)办理考试手续
审核合格考生于2016年6月16日后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9日 | 08:00~10:00 | 大学英语 |
10:15~12:15 | 高等数学 | |
14:00~16:00 | 计算机基础 |
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公共教学区博学5楼,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六、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的录取,由我校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总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分数排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我校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培养费用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标准者,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九、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