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
一、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高职)专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校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二)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7年3月10日-11日9:00—17:00
2.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3.资格审核及携带材料: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4.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领取“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二)考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注:具体时间和考场以“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三)考试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四、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为: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音乐、舞蹈、语言四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择优录取;若四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择优录取;如果两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五、录取及报到
(一)2017年4月3日前,我校将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2017年4月13-14日(9:00—17:00),预录取考生持“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三)2017年4月19-20日,学校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注册报到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之后学校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正式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西安文理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