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7年戏文系本科招生规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本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考生可以兼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300分)
(一)初试:(100分)
散文写作:
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二)复试:(100分)
故事写作:
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三)三试:(100分)
综合面试:
1、根据考生情况, 有针对性地要求考生回答相关问題。
2、考生当场抽取题号,考查考生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及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
二、录取方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戏剧影视文学以专业成绩(换算成750分制)加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为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
(三)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办法)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