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表演专业设于2004年。影视剧表演方向依托上海深厚的影视文化底蕴以及区位优势,在专业知识学习和表演实践训练的同时,注重学生人文艺术素质与综合表达能力培养,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从而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影视表演行业的需求。专业师资团队力量雄厚,拥有多位活跃在国内戏剧影视表演及导演行业的一流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去向包括各类影视制作公司以及文化和教育事业单位等,大量毕业生从事专业影视剧、广告拍摄工作,并活跃在专业话剧舞台上。
一、招生专业
表演(影视剧表演):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共17人(文理兼收),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上海 |
辽宁 |
浙江 |
安徽 |
四川 |
表演(影视剧表演) |
3 |
3 |
3 |
4 |
4 |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表演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
1、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2、同济大学按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根据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8781
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六、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为准,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若教育部或各省2017年的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