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西交招〔2017〕2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有一定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
3.须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书法学的除外)。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重庆等7个省(市)。
2.招生计划:不超过12人,文理兼收。
三、招生程序
1.现场报名
考生在考点参加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准考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②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同底片一寸照片2张;④报名测试费100元(其中报名考试费95元,资料费5元),在考点缴费。
3.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点及时间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陕西 西安 |
3月10日 (8:30-16:00) |
3月11日 |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向东60米) |
注: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必须持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三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校考,自备全部书法考试所需用具。
(4)校考成绩将于4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校考成绩合格者须在本科招生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4.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校考合格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2017年我校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合格人数确定,具体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不满150分时按比例折算)。
(3)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4)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校考合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校考合格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我校将校考合格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五、其他
1.新生凭“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和“高考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书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六、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后,考试报名及资料费一律不退。
2.除身份证原件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退还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如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未下发,可暂用省级专业统考准考证和成绩条代替。
3.凡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仍需参加全国高考。
4.若未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报考我校,否则即使参加校考,成绩也无效。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816191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