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7年艺术本科专业(影视编导类)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电影领域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授权。该学科下设7个本科专业,其中影视编导类本科专业包括:戏剧影视文学(2000年设立)、戏剧影视导演(2000年设立)、广播电视编导(2004年设立)。该类专业以培养高端影视人才为目标,以戏剧与影视学为学科基础、以创作为核心教学理念,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的专业培养模式。该专业类拥有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实验教学中心。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2017年按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招生,进校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从第二年起可从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中选择主攻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的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多数在影视领域内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竞争潜力,有的在影视行业中已崭露头角,成为新锐编导。
一、招生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50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二、招生计划
总计划95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 |
||||||||
辽宁 |
黑龙江 |
陕西 |
安徽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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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文理兼收 |
8 |
5 |
5 |
5 |
12 |
20 |
15 |
5 |
20 |
注:1.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最终公布的2017年招生计划为准。
2.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我校不招收理科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编导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各省专业省统考对应专业类别如下:
省份 |
省统考类别 |
省份 |
省统考类别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重庆 |
编导类专业 |
湖北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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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模块二”专业类 |
湖南 |
|
陕西 |
播音编导类专业 |
辽宁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任选其一 |
河南 |
编导制作类专业 |
四、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编导类对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重庆大学录取程序。
2.所在省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重庆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五、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考核选拔和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投诉举报电话: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七、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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