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校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我校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各类运动项目招生计划上限如下:
项目 | 计划上限 |
男排 | 6 |
女排 | 6 |
田径 | 8 |
武术套路 | 6 |
射击 | 6 |
合计 | 32 |
各小项招生计划上限、现场测试内容、标准、排名规则详见附件;招生计划不在各项目或小项之间调整。
二、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二)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三)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排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并作为主力队员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或以上排球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必须具有健将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田径、武术套路、射击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并在高中阶段获得该项目省级或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其中武术项目原则上只招收健将(武英级)运动员,对个别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一级运动员将适当考虑。
三、网上报名及初选
(一)凡符合本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可于2017年2月15日至2月22日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报名步骤要求填写并打印《2017年复旦大学选拔测试个人信息表》《2017年复旦大学选拔测试高中阶段成绩单》,经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连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竞赛获奖证明、成绩册、秩序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于2017年2月23日前(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使用EMS特快专递寄达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以上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不得附加其他与报考专项无关的材料,不得塑封或加印封面。
(二)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初选,初选结果将于2017年2月28日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未完成网上报名及未通过初选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四、复选测试
(一)通过初选的考生凭报名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到复旦大学参加复选测试,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3张一寸彩照以及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竞赛获奖证明、成绩册、秩序册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备复查。
(二)复选测试包括文化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体育专项测试内容(详见附件):
排球:1-2项身体素质测试,3-4项专项技术测试,比赛综合测试;
田径、武术、射击:考生报考的专项;
考生的文化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排球项目评分达到80分,武术套路项目评分达到65分,田径、射击项目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方可入围排名。
(三)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我校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文化课合格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择优给予单招录取资格。
此类考生须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该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四)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排名、文化水平测试成绩、附件《各项目测试评分标准》中的规定,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名单(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1.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我校文化课考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可择优录取,政策名额上限为男子排球3人、女子排球3人;
2.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海为‘普通本科线’,浙江为‘第二段分数线’,下同)65%即予以录取”的政策名额上限为男子排球3人、女子排球3人、田径项目3人、射击项目1人;
3.其余入围考生获得“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的政策。
如各省级招办对“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有不同规定,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具体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我校将对体育专项测试进行全程录像。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并接受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的兴奋剂抽查。如有服用兴奋剂、材料作假、替考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测试资格及测试成绩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管理办法
(一)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注意事项
(一)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同时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二)射击项目的考生枪、弹自备,并按照公安部关于枪弹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枪弹携运证及相关手续,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三)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五)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21-6564 3324或6564 3322
复旦大学武装部(射击)咨询电话:021-6564 2231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或gaokao.chsi.cn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九、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