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充分利用浙江大学文史哲和理工等学科强大的综合优势,探索艺术与人文、科技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秉持共性、信息和空间三大设计理念,立足大设计视角,培养服务于现代商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综合型优秀设计人才。立足于传统设计领域,如平面媒体、书籍装帧、包装设计、VI设计等,使学生具备敏感的设计思维和创新表现力,成为平面设计领域的优秀设计师;充分结合和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多媒体、动画、影视、交互艺术等方面的拓展;瞄准城镇一体化的趋势,强调城市形象与空间导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设计的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坚持专业本土化、国际化、生态化办学主旨,基于中国传统园林坚实的研究,融合景观设计的国际思潮,培养景观、园林设计领域的优秀设计师。中国是世界三大园林体系之一,本专业非常注重对中国园林元素的研究与借鉴;坚持国际化教学模式,与国际著名高校建立了教学和科研合作关系,具有国际化教学视野;同时利用浙江大学多学科优势,着眼于生态修复,强调人和自然的和谐设计理念。
产品设计专业:面向未来产业及服务业,重点关注生活形态、产品形态与市场形态的关系,使学生在产品设计(物质产品、数字化产品及服务系统)领域中成为整合独创、道德、情感与美学的优秀设计师,成为创新的商业领导者。该专业学生近五年在国际顶级设计大赛如IF、REDDOT中排列全球第二,学生人均拥有专利二项以上。依托与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共建等计划不断提高学生国际化设计视野,培养中国未来的创新力量。
美术学专业:以“重基础、重传统、重人文、重交叉、重特色、重创新”为办学理念,以“以学带术”为教学宗旨,依托我校强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底蕴,培养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创作能力,能立足美术理论研究前沿进行学术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热忱欢迎有志于艺术类事业的优秀学生报考浙江大学。
一、专业方向、生源范围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制四年。
学生进按大类进校,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2.美术学专业设有中国书法、中国画和美术史论三个方向,学制四年。
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主攻方向。
生源范围:2016年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在山东、河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江西等省招生。
艺术设计类招生计划:50名;美术学专业招生计划:18名,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 艺术设计类 | 美术学专业 | ||
理科招生计划 | 文科招生计划 | 理科招生计划 | 文科招生计划 | |
辽宁 | 1 | 3 | 2 | |
江西 | 1 | 2 | 2 | |
浙江 | 5 | 18 | 1 | 4 |
湖南 | 2 | 2 | 2 | |
山东 | 1 | 2 | 1 | 2 |
江苏 | 1 | 4 | 2 | |
河南 | 1 | 2 | 2 | |
预留机动计划 | 5 |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素描、色彩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类、美术学各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浙江省高考文化满分不含模块分)。文理分别排名录取。
六、学费
1.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9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2.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七、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八、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邮编:310058
网址:http://zdzsc.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
纪委监督电话:0571-88981497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