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49 名)
⑴ 音乐学(五年制;15 名)
⑵ 音乐教育(四年制;27 名)
⑶ 音乐治疗(四年制;5 名)
⑷ 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 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2 名)
⑴ 作曲(五年制;15 名)
⑵ 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 名:民乐作曲 4 名、戏曲作曲 1 名)
⑶ 视唱练耳(四年制;2 名)
音乐表演(216 名)
⑴ 指挥(五年制;5 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 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2 名)
⑶ 声乐演唱【五年制;35 名:美声演唱 20 名、民声演唱 12 名、少数民族演唱 3 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
民族地区)】
⑷ 钢琴演奏(四年制;20 名)
⑸ 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20 名:爵士钢琴 2 名、爵士萨克斯 2 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 3 名、爵士吉他 2 名、爵士贝
斯 1 名、管风琴 2 名、电子管风琴 3 名、手风琴 3 名、古典吉他 2 名)
⑹打击乐演奏(四年制;9 名:西洋打击乐 5 名、中国打击乐 3 名、流行打击乐 1 名)
⑺ 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70 名:小提琴 17 名、中提琴 7 名、大提琴 9 名、低音提琴 5 名、竖琴 1 名、长笛 4 名、双簧
管 3 名、单簧管 4 名、大管 4 名、小号 4 名、圆号 4 名、长号 4 名、大号 1 名、萨克斯 3 名)
⑻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35 名:笛 3 名、笙 2 名、唢呐 2 名、管子 1 名、三弦 1 名、扬琴 3 名、柳琴 1 名、中阮 2 名、琵琶 4 名、筝 3 名、古琴 1 名、二胡 7 名、板胡 1 名、大提琴 2 名、低音提琴 2 名)
⑼ 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20 名:男女生各不少于 8 名)
录音艺术(65 名)
⑴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 名)
⑵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40 名)
⑶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10 名)
数字媒体艺术(10 名)
⑴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 名)
另招收华侨、港、澳、台籍生 4 名。
合计:366 名
注: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或招考方向)。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
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
称“联招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未参加 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补报)。网报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第 5条)至本院招
生办领取准考证等校考材料,请备好 2寸正面脱帽证件照(1张/专业)。
1、 报名网址:http://zsbm.shcmusic.edu.cn
2、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 年 1 月 15 日—2 月 10 日
3、 网上报名步骤: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资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初试费)->记录网报编号
4、 报考费用:专业初试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三试费 100 元(其中,音乐教育专业初试费 200 元;复试、三试一并
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 200 元);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 500 元。
5、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2017 年 2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6、 关于报考审核: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办理报考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⑴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⑵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⑶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⑷省(市)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1)、(2)材料;
★ 留学生需上述(1)、(2)材料及汉语水平考级(老版 HSK)四级证书或汉语水平考级(新版 HSK)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 180 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7、 考试日期:2017年 2月 18日起
★ 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
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需报考多专业的考生请下载并参见网报系统中的《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简表)》。若有不能协
调的考试科目冲突,请不要兼报多专业,坚持报名后果自负,报名费不予退还。 | ||
有以下考试科目时间冲突情况可做协调:(1)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面试科目时间冲突;(2)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 | ||
笔试科目时间冲突;(3)不同等级《乐理》、不同等级《视唱练耳》【乐理、视唱练耳考试等级分类详阅《2017年上海音乐学 | ||
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科目考纲内容】科目考试时间冲突【需至高等级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同时记为所 | ||
报多个专业的考试成绩】。 | ||
★ | 现有网报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 | 标志并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
★ | 网报时只缴纳初试费,初试费未缴纳者视作放弃报考。 | |
★ |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 | |
2 |
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市)招生办咨询。
★ 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j.shcmusic.edu.cn)预计将于 2017年 3月 11日开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五、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市)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
试。我院文理兼收。
1、 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外语成绩要求如下:以150 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
不低于 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分,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 45分】。
2、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专业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
折算总分 =( | ×90% + | ×10%)×1000 |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专业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
折算总分 =( | ×80% + | ×20%)×1000 |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5、 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
练耳)、高考外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 1名,最高为 6名):
招生计划数为 5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 60分、视唱练耳 50分)可共降
20 分;招生计划数为5 人或5 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10 分;
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 15分(招生计划数为 5人或 5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
可降 10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 2分。
七、其他事宜
1、 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听力检查;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须
进行声带检查。
2、 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3、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 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6、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7、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8、 招办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 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376411
传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
电子信箱:zb@shcmusic.edu.cn
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招考方向:音乐学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备一定程度的乐器演奏能力、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能视唱一定难度的曲谱。有初步的和声和作品简析能力(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和听音乐写述评能力。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音乐学史论基础(考试时间180分钟)
音乐学史论基础包括:中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古代乐律、乐种、乐器和古今著名音乐家及重要作品)、外国音乐史
基础(要求熟悉西方巴罗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20世纪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体裁)、传统音乐理论基础(包括民歌、
曲艺、戏曲音乐和民族器乐等知识)三个部分,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
▲ 专业复试
1、 听音乐写述评与音乐作品简析(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听音乐写述评: 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经典作品和耳熟能详的通俗作品(中外音乐作品),对其具体音乐语言特征、声音、风格等诸要素进行评述;对该音乐段落有适当的音乐本体分析,能结合自身对于该音乐段落的感受进行表述,也可与其他相关音乐作品或形式进行比较。
(2)音乐作品简析部分:对指定乐曲的“和声语言”及“结构组织”进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声语言”分析应标明调性,标记和弦的级数(采用规范的标记方式),标识和弦外音,标出各种和声终止式。“结构组织”分析应清楚地划分出乐曲中乐句和乐段的起始,指出它们在材料上的关系。在以上两者基础上,简述分析心得(可从和弦出现的种类、变换频率、音区位置、外音结合、织体形式、节奏形态、音响浓淡,以及句子之间重复、变奏或对比等处理特征,进行简要叙述,300字左右)。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口试
(1)提交本人论述音乐的文章 1—2篇(复试时提交给监考老师)。
(2)乐器演奏。
(3)与音乐相关知识问答。
附: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西方音乐史考纲
一、中国音乐史
1.历代歌舞音乐的发展概况(集中于周秦-隋唐)
2.历代说唱、曲艺音乐的发展概况(集中于宋元-明清)
3.历代戏曲音乐的发展概况(集中于宋元-明清)
4.历代乐器沿革(集中于远古-隋唐)与器乐的发展概况(着重于古琴和琵琶)
5.历代音乐美学思想概览(着重于先秦)
6.历代乐律理论的发展脉络
7.历代音乐机构的发展概况(集中于汉、唐)
4
8.20 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音乐运动的发展概况及其代表人物与作品
9.20 世纪20-40 年代中国专业音乐家群体在音乐教育、创作与理论等方面的成就与贡献
10.20 世纪20-40 年代中国早期流行歌曲的形成与发展
参考书目 | |||||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明教程 | 赵维平 | 上海音乐出版社 | 2015 年 | ||
中国音乐文化简史 | 戴 微 | 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 | 2010 年 | ||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二次修订版) | 汪毓和 | 人民音乐出版社 | 2002 年 | ||
中国音乐简史 | 陈应时、陈聆群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6 年 |
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1、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史脉络
2、汉族民间歌曲三大类别的体裁分类
3、号子、山歌、小调的音乐特征
4、说唱音乐的表演形式与艺术特点
5、说唱音乐牌子曲类代表曲种
6、说唱音乐鼓书类代表曲种
7、舞蹈音乐的主要代表种类
8、戏曲音乐的主要分类与艺术特征
9、昆腔与昆剧音乐、高腔与川剧音乐、梆子腔与秦腔、豫剧音乐、皮黄腔与京剧音乐
10、传统器乐发展的历史进程
11、独奏与合奏音乐的主要代表作品
12、吹奏音乐、弹拨音乐、拉弦音乐、丝竹音乐、鼓吹音乐
参考书目 | ||||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 袁静芳主编 | 上海音乐出版社 | 2000 年 | |
中国民间音乐概论 | 周青青著 | 人民音乐出版社 | 2003 年 | |
中国传统音乐学导论 黄允箴、王璨、郭树荟主编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2006 年 |
三、西方音乐史
1、格里高利圣咏出现在什么时代
2、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作曲家有那几位
3、巴洛克时期音乐的特征
4、巴洛克时期宗教声乐体裁
5、巴洛克时期的歌剧
6、巴赫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7、亨德尔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8、古典时期音乐的特征
9、海顿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0、莫扎特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1、贝多芬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2、浪漫主义时期与标题音乐、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