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名单重新公示
2017年3月9日上午我校对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后我办发现在数据导出时出现了女子舞蹈项目46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发生错位,因而导致资格考生名单中女子舞蹈考生的资格名单出现错误,同时也导致了部分其他项目资格考生的排名出现变更。经研究决定,对名单进行更正并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期自今日起到3月17日结束。在此也向有关考生致以诚挚歉意!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申诉:027-68754231(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举报: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jwo@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学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批。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学生请在2017年5月1日后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团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17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资格学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017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一、《武汉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之资格认定规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在文化基础测试不低于150分、艺术水平测试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简称备选考生),分项目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为序择优优先认定A类资格学生;再在剩下的备选考生中,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认定B类资格学生。
在公示资格学生名单示时,对于A类资格学生,在9个有A类计划的项目中,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女子舞蹈前两名)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至10名,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女子舞蹈第三、四名)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1至20名,录取时按照公示顺序录取,录满10人为止,剩余A类考生可优先按B类计划优惠政策予以录取;B类资格学生则不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起始序号为21)进行公示。
二、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式:
交响乐团、民乐团:艺术水平测试成绩=自备曲目*70%+现场视奏*30%;
舞蹈团:艺术水平测试成绩=自备成品舞*50%+自备基本功*20%+动作模仿*30%;
声乐团:艺术水平测试成绩=自备曲目*70%+现场视唱练耳*30%;
钢琴伴奏:艺术水平测试成绩=自备曲目*30%+现场视奏*70%;
公示排序过程中,艺术水平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文化基础测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排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