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按照招生计划签约。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本年度招生项目为男子排球、男子羽毛球、女子羽毛球、男子乒乓球、和女子乒乓球,最终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和运动队发展需要协调各项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
注:1.排球项目只限主攻、副攻和二传报名,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位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2.甲、乙、丙政策详见本简章“四、签约及录取”部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仅限单打、双打)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4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3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考生分组
男子羽毛球、女子乒乓球和男子排球项目分为“普通高考组”和“文化课单考组”两组报名,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组报名、测试和签约,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变更组别。男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项目不分组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2日(报名系统于2017年2月22日15:00关闭)。考生不能同时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请考生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系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填写、签字并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
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必须已经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
4.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彩印黑白均可)
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提供一次比赛的相关材料即可;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将本页折角;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复印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
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
(若报名系统密码遗失,请考生手写情况说明,写明联系方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58909922,招生办公室收到后将与考生联系)
(四)材料寄送
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收到请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
考生须尽快报名,报名材料须于2017年2月24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如邮戳不清晰,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五)资格审查
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7年2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三、专业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3月3日(周五),专业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4日、5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打防、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移动)。
乒乓球项目、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不准参加测试。
2.专业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专业测试不收取报名费、测试费。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四、签约及录取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考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报名“普通高考组”的考生仅可签约本简章甲、乙两种签约政策,报名“文化课单考组”的考生仅可签约丙政策。政策解释如下:
甲政策: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乙政策: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6人。
丙政策: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我校按照此类政策招生计划划定拟签约范围,此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待我校确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确定最终签约名单。此类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拟签约丙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课测试。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www.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5月20日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确定单独招生签约考生名单,并将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签约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017年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报考的15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按照签约专业进行录取。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五、监督及咨询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9
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签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由于学校已进入寒假,招生办将于2017年2月18日起接受电话咨询,2月18日之前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问,招生办将定期回复。)
招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10—58909494(仅专业测试问题,2017年2月26日起接受咨询。)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