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校2017年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方向有突出表现,已办理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三、选拔程序
1、考生于2017年5月5日前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完成报名并确定志愿,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20日前确定获得参加我校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获得参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和录取资格。
3、通过初审并在“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确认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31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4、我校于2017年6月11日组织综合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满分各为100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我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总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生,2017年6月22日前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办法
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2、我校对入围资格生的高考数学和物理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折算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各科所获等级按A=10分、B=9分、C=8分、D=6分、E=0分折算,满分为100分,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3、我校按入围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为序)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2017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5、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7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前
2、材料审核:2017年5月20日前
3、网上确认:2017年5月27日
4、网上缴费:2017年5月31日前
5、综合测试:2017年6月11日
6、确定资格生:2017年6月22日前
7、录取:2017年6月25日前
六、联系方式
地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址:http://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各类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