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为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70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
(三)我校2017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海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中报考篮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运动员运动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截止到2017年1月16日(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
篮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不含赛区比赛)。
湖北省省级比赛仅限:
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省教育厅主办);
2.湖北省运动会中学组篮球比赛(省体育局主办);
3.湖北省篮球传统学校比赛(原湖北省年度高中篮球联赛,省体育局主办);
4.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湖北赛区(中国中体协主办);
5.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甲组比赛(原体校杯,省体育局主办);
6.湖北省青少年男子篮球锦标赛(省体育局、教育厅主办)。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乒乓球项目: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注:乒乓球项目2017年无单招计划。
武术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武术青少年锦标赛、全国中学生传统项目学校武术锦标赛、全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锦标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在全国武术青少年锦标赛、全国中学生传统项目学校武术锦标赛、全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或总决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田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 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 男22.02 女25.42
400米(电计): 男49.60 女57.30
110米栏(电计): 男14.73
100米栏(电计): 女14.33
400米栏(电计):男54.14 女1:01.00
800米(电计): 男1:54.50 女2:12.80
1500米(电计): 男3:54.90 女4:31.00
5000米(电计): 男16:07.21 女17:28.45
跳高: 男2.00米 女1.70米
跳远: 男7.30米 女5.85米
三级跳远: 男15.35米 女12.50米
铅球: 男15.00米 女14.00米
铁饼: 男43.00米 女45.00米
标枪:男(700g)58.59米女41.99米
链球:男57.00米 女53.00米
男子七项全能(中学):4153分
女子五项全能(中学):2801分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报名寄送材料时需提供网上认证材料和认证网址,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相关表格。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使用特快专递寄送我校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1.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签字;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截图并打印的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原件考生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带来备查。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竞训室(101)高珍珍收(430074),联系电话027-87557645。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9日。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于2017年2 月6日—2月12日期间寄达我校体育部,收件截止时间:2月12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学校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17年2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水平测试。
(二)运动员水平测试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项目:
篮球:1.身体形态 2.篮球技术
注:篮球技术分为基本技术测试和位置技术测试两部分
测试内容:投篮、全场运球上篮,半场三对三比赛、半场运球上篮(前锋和后卫)、30秒篮下打板投篮(中锋)、全场五对五比赛等
考生最终总成绩计分方式为:
基本技术测试成绩×50%+位置技术测试成绩×50%+身体形态分值
田径:专项测试
武术:1.基本技术 2.难度动作 3.套路(考生需自备所需音乐)
乒乓球:专项比赛
测试时间:2017年2月24-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注:
1.考生参加测试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三)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1)统考录取
①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21人。
(2)单招录取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2.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4.我校将于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5月中旬向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寄发《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知书回执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5.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其他
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027-87557645
传 真:027-87543125
邮箱:hustgsp@163.com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