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

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性质:陕西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学校的全日制招生工作。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本科预留计划规模控制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范围内,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艺术类专业相同分数及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九条新生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投档比例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投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第十一条对于浙江省的选考科目按照浙江省招办公布选考科目执行,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浙江省招办的政策规定执行。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体育教育和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位次进行专业录取参考;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在陕本科单招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顺序作为录取参考。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类及书法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收费: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制度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性质:陕西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学校的全日制招生工作。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本科预留计划规模控制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范围内,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艺术类专业相同分数及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九条新生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投档比例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投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第十一条对于浙江省的选考科目按照浙江省招办公布选考科目执行,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浙江省招办的政策规定执行。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体育教育和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位次进行专业录取参考;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在陕本科单招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顺序作为录取参考。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类及书法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收费: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制度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咸阳师范学院  招生章程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艺考大数据

更多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