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8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省市 | 江苏 | 河北 | 河南 | 江西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福建 | 浙江 | 安徽 | 北京 | 广东 |
产品设计 | 22 | 5 | 5 | 4 | 2 | 3 | 4 | 2 | 3 | 2 | 1 | 1 |
美术学 | 5 | 2 | 2 | 2 | 2 | 1 | 1 | |||||
动画 | 7 | 2 | 2 | 2 | 2 | 2 | 2 | |||||
合计 | 34 | 5 | 5 | 6 | 6 | 5 | 4 | 4 | 7 | 4 | 4 | 4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有较强的美术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东南大学相关补充规定,非色盲、非色弱。
3、2018年我校不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四、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邮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5-52091106,025-83792910 传真:025-52091119
网址:http://arts.seu.edu.cn邮箱:yishuxueyuan@seu.edu.cn
3、监督电话:025-520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