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2018年音乐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南昌师范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1956年更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创办江西教育学院,是江西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第一任省长邵式平同志为学校亲笔题写了校名。1969年与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文科合并,先后成为井冈山大学、江西师范学院的组成部分,1979年恢复江西教育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省政府批准改制更名为南昌师范学院。现有昌北、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为613.8亩。
学校正立足江西,面向基层,发挥学校教师教育的传统优势,坚持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贯通,着力打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示范性培训基地,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研究基地,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南昌师范学院音乐系创建于1988年,1989年起陆续设置成人专科音乐教育专业、成人专科群众文艺专业、成人本科音乐学专业、普通专科音乐教育专业、普通专科音乐表演专业。2002年起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普通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2006年设置普通本科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2013年学校改制为普通高校后,音乐学作为首批自主招收本科生的6个专业之一,开始面向全国招生,2016年舞蹈学专业申报成功并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舞蹈学(师范)专业。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2018年正式更名为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拥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常年聘请于平、欧建平、赵登营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现有教职工35人,专任教师31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13人,助教6人,4人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1人被评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被评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评为省政府津贴专家, 3人受聘为外校硕士生导师,多人次获得“江西省优秀共产党员”、 “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和“省直机关十杰青年” 等荣誉称号。
音乐舞蹈学院注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办学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和作品334篇(首),其中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43篇(首),承担全国社会科学艺术学一般项目《民间傩舞形态研究》等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61项,出版和参编教材29部,现有江西省首批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民间舞蹈文化研究中心”,校级嗓音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合唱》课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江西民间舞蹈》被评为省级精品共享课程,音乐舞蹈学院注重艺术实践,在“全国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全国歌词歌曲创作大赛” 、“金钟奖” ,“中华民歌演唱大赛” 、“文华奖” 、“映山红杯” 、“江西省舞蹈大赛”等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比赛中多次荣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奖。为贯彻“一带一路”文化先行理念,2017年8月音乐舞蹈学院师生受邀出访巴基斯坦独立日70周年庆典演出获得极大成功,受到当地媒体广泛报道。这些教学科研成果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音乐舞蹈学院现拥有音乐教学大楼一座,内设大小音乐厅、录音棚、电脑音乐制作教室、数码钢琴教室、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合奏教室、合唱教室、理论课教室、琴房、阅览室等教学场地。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在校学生五百余人,办学以来,音乐舞蹈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一批优秀毕业生,他们有的考取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学校的研究生继续深造,有的在高校担任音乐院系负责人和专业教师,有的创业经商成立艺术文化教育传播企业并有公司成功上市,有的则在各地中小学和文化馆等工作岗位中表现突出,成为当地音乐教育和文化事业中的骨干力量。
专业设置 :
本科开设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专业。
一、报考条件
符合设点省份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湖南省 20人
山东省 12人
三、报名办法
(一)2018年南昌师范学院在湖南、山东设立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点,符合报考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专业报名条件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其余招生省份认可联考成绩。
(二)携带身份证、校考准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等参加报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80元。
四、专业考试要求
1.音乐学(师范类):声乐、器乐(含钢琴)任选一:演唱或演奏一首音乐作品。
2.舞蹈学(师范类):舞蹈剧目(三分钟以内);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测试)
3.专业考试成绩的认定 : 按招生数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湖南、山东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试并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他省份承认各省专业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