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邮编:230601
北校区: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邮编:230022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除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6、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7、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9、考虑教学资源情况,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优秀(不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Central Michigan University,简称CMU)进行(3+1)合作办学,联合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学习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在安徽建筑大学完成三年的基础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学习,达到美国中密歇根大学要求的入学条件后,可赴美国中密歇根大学攻读室内设计专业学士学位,完成第二阶段的学习(按美国CMU学分制)。报考该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详见“中国安徽建筑大学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南校区)、63513083(北校区)
网址:www.ahjzu.edu.cn
十、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