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12885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5.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6.系别设置:学院开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艺术教育系、戏剧系、影视系、文化管理系七个专业系。
7.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艺术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曾培养出以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歌唱家于文华、梁召今、于丽娜,影视演员杨志刚,雕塑家王少军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在校生3400余人。
学院现建有河北省首个开放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扶持项目(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2个,文化部民族文化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示范专业(声乐表演)1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入选全国艺术职业院校行职委和省教育厅创新行动计划项目5个,获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4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464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十佳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级专业大奖。学院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牺牲》等,显示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招生专业
8.招生计划:2018年学院高职招生计划1200名。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0.单招专业:2018年学院联考单招投放计划720名。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联考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
11.统招专业:
音乐类——声乐统考,艺术文、理兼招: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音乐制作等专业;
音乐类——器乐统考,艺术文、理兼招: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方向、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音乐制作等专业;
舞蹈类——舞蹈统考,艺术文、理兼招:舞蹈表演等专业;
美术类——美术统考,艺术文、理兼招: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等专业;
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艺术文、理兼招:模特与礼仪、国际标准舞专业,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河北体育学院分别组织的校考;
文史类——普通高考: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文物修复与保护、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
理工类——普通高考: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
对口类——学前教育类:学前教育。
12.证书发放: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就业派遣证书,鼓励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统考专业: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需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艺术统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据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参加省舞蹈统考的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可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入学后根据专业情况分流到对应专业就读;
14.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校考专业:模特与礼仪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统考未涉及的校考;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国标舞、健美操专业统考未涉及的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5.专科提前批——文史(教育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在文史类专科提前批录取,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省艺术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6.专科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无进档或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允许在同批次其他专业分流,分配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17.体检要求:考生报考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院可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收费及其他
18.学费、住宿费:根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学院表演类、广播编导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确定美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所有专业学生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19.订单培养:学院2018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20.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21.就业: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事业单位来校选材,连续十一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品牌;
22.资助: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渠道帮助;
23. 其他: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英语教学。2018年学院在河北、山西、甘肃、贵州、安徽等省份招生。外省考生志愿填报、优惠加分等招考政策以相应省份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 招办QQ:2869308304
学院网址:http://www.hebart.com招办邮箱:86665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