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志愿填报指南
1、填报我校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3月份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证且取得省联考合格证(省联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没有参加我校校考、校考不合格考生或省联考不合格考生(省联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不能参加我校录取。
2、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注: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
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
(3)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5)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统一考取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3、各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相对成绩 |
造型艺术 |
文化课相对成绩过线,按专业排名录取, 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
≥75分 |
中国画 | ≥75分 | |
艺术设计 | ≥80分 | |
书法学 | ≥75分 | |
实验艺术 | ≥75分 | |
城市艺术设计 | ≥75分 | |
建筑学 |
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 建筑学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
由专业合格考生按相对成绩排序产生, 文化课分数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
美术学 | ||
艺术学理论 |
4、志愿填报参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知道自己的专业名次、文化课相对成绩和专业录取办法就可以参考往年数据进行志愿填报,近三年各专业录取情况见下表:
(1)按专业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最低名次统计
专业 | 2015 | 2016 | 2017 |
造型艺术 | 157 | 191 | 144 |
中国画 | 36 | 53 | 34 |
艺术设计 | 文科163 理科303 | 文科174 理科256 | 185 |
书法学 | 15 | 27 | 22 |
实验艺术 | 51 | 47 | 43 |
城市艺术设计 | 833 | 418 |
(2)按相对成绩录取各专业文化课相对成绩最低分统计
专业 | 2015 | 2016 | 2017 |
建筑文科北京 | 95.855 | 96.226 | 95.676 |
建筑理科北京 | 95.985 | 97.81 | 99.069 |
建筑文科全国 | 101.821 | 95.37 | 103.522 |
建筑理科全国 | 98.039 | 98.828 | 102.268 |
美术学北京 | 97.582 | 101.544 | 96.577 |
美术学全国 | 98.431 | 100.119 | 98.510 山东100.189 |
艺术学理论北京 | 103.945 | 100.36 | |
艺术学理论全国 | 97.921 | 100.745 |
注: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全国大排队。
5、志愿填报: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要求,在各省填报高考志愿,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招办。
注:获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须跟4月20日-5月15日在我校报名系统中确认的专业一致。
6、我校预计7月5日发布2018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7月15日以后开通录取结果及通知书邮寄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zs.cafa.edu.cn。